唐主以矫诏败军,皆陈觉、冯延鲁之罪,壬申,诏赦诸将,议斩二人以谢中外。御史中丞江文蔚对仗弹冯延己、魏岑曰:「陛下践阼以来,所信任者,延己、延鲁、岑、觉四人而已,皆阴狡弄权,壅蔽聪明,排斥忠良,引用群小,谏争者逐,窃议者刑,上下相蒙,道路以目。今觉、延鲁虽伏辜,而延己、岑犹在,本根未殄,枝干复生。同罪异诛,人心疑惑。」 又曰:「上之视听,惟在数人,虽日接群臣,终成孤立。」 又曰:「在外者握兵,居中者当国。」 又曰:「岑、觉、延鲁,更相违戾,彼前则我却,彼东则我西。天生五材,国之利器,一旦为小人忿争妄动之具。」 又曰:「征讨之柄,在岑折简,帑藏取与,系岑一言。」 唐主以文蔚所言为太过,怒,贬江州司士参军。械送觉、延鲁至金陵。宋齐丘以尝荐觉使福州,上表待罪。